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何艳等28名同志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6〕93号)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何艳等28名同志
公职律师证书的函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工作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注销何艳等28名同志已取得的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何艳等28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6年4月23日
抄送:合肥市、亳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六安市、芜湖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何艳等28名同志名单
合肥市
何 艳 肥东县司法局
亳州市
王宁菡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林爱虎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胡宁宁 谯城区司法局
程 铭 谯城区司法局
高欢欢 谯城区司法局
张清雅 谯城区司法局
李培培 谯城区司法局
王亚洲 谯城区司法局
吴晓旭 谯城区司法局
许 超 谯城区司法局
徐 峥 谯城区司法局
张 曼 谯城区司法局
刘仲发 谯城区司法局
董培培 谯城区花戏楼街道办事处
李良忠 安徽涡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张晓明 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
蚌埠市
郭 艳 五河县公安局
阜阳市
肖恒祎 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
淮南市
叶 锐 中共淮南市田家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方 超 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
六安市
李成玉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许素银 霍邱县司法局
芜湖市
宋光源 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
强 军 中共芜湖三山经开区党工委巡察办公室
吴 明 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汪洪峰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直单位
何远国 安徽省戒毒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