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向周飞宇等29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函(皖司函〔2026〕104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向周飞宇等29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周飞宇等29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6年5月9日
抄送:宿州市、阜阳市、淮南市、六安市、芜湖市、安庆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周飞宇等29名同志名单
宿州市
周飞宇 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
朱江华 国家税务总局泗县税务局
魏素芹 国家税务总局泗县税务局
袁兴龙 萧县公安局
刘 明 萧县公安局
王 伟 萧县公安局
李跃忠 萧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史璐莹 萧县龙城镇人民政府
阜阳市
解 猛 颍泉区城市管理局
肖梦萦 中共阜南县委社会工作部
孙 峰 中共太和县委统战部
淮南市
张恺迪 淮南市公安局
余学元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安市
张思维 中共六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权伟民 六安市公安局
龚 振 六安市公安局
柏 杰 六安市公安局
刘 捷 六安市公安局
佘淑丽 六安市司法局
王志举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占真一 六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张传金 金安区城市管理局
祁春婷 金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窦德刚 霍邱县公安局
蒋年奇 中共金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杨晓东 中共金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芜湖市
黄馨婉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方东云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安庆市
舒语心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