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注销孙艺嘉等16名同志公职律师证书的函()
各有关单位: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工作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注销孙艺嘉等16名同志已取得的公职律师证书。
附件:孙艺嘉等16名同志名单
安徽省司法厅
2026年5月9日
抄送:亳州市、宿州市、淮南市、六安市、芜湖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附件
孙艺嘉等16名同志名单
亳州市
孙艺嘉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王立新 亳州市公安局
宿州市
卢 永 灵璧县司法局
任兆强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淮南市
王 方 淮南市公安局
六安市
罗义亮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
芜湖市
邢 晖 芜湖市财政局
苏山奎 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
种 鑫 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
程继红 中共芜湖市湾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左 鑫 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
汪振红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镜湖区税务局
张 浩 芜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铜陵市
张颖君 义安区司法局
安庆市
赵付祥 太湖县公安局
黄山市
何菁怡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