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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安徽思苑司法鉴定所延续执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皖司许可〔2026〕94号)

发布日期:2026-05-17 15:45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字体【     阅读:

安徽思苑司法鉴定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延续的申请及提交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你所司法鉴定许可证延续登记,许可证有效期自202668日至203167日。

你所的业务范围为法医精神病鉴定(限精神状态鉴定、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其他类行为能力鉴定、精神损伤类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二、准予你所周多斌等7名司法鉴定人延续执业登记,执业证有效期自202668日至203167日。

周多斌、李颖、廖延琳、童韦玮4人的执业类别为法医精神病鉴定(限精神状态鉴定、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其他类行为能力鉴定、精神损伤类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郑军、汪金2人的执业类别为法医精神病鉴定(限精神状态鉴定、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其他类行为能力鉴定、精神损伤类鉴定);

陈莲莲的执业类别为法医精神病鉴定〔限精神状态鉴定、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涉及特定事项民事行为能力、诉讼能力评定除外)、精神损伤类鉴定(损伤程度评定除外)〕。

 

 

安徽省司法厅

2026517

 

 

抄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国家安全厅,淮南市司法局,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责任编辑: 周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