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安徽新长征司法鉴定所延续执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皖司许可〔2026〕167号)
安徽新长征司法鉴定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延续的申请及提交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你所司法鉴定许可证延续登记,许可证有效期自2026年8月27日至2031年8月26日。
你所的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二、准予你所史方悌等4名司法鉴定人延续执业登记,执业证有效期自2026年8月27日至2031年8月26日。
史方悌、曹建芹、张光强、方坤4人的执业类别均为法医临床鉴定(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安徽省司法厅
2026年8月9日
抄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国家安全厅,淮南市司法局,凤台新长征医院。
(责任编辑: 周标 )
